食品工程学院行政工作例会制度
作者: 浏览: 时间:2022-09-28
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行政工作目标实现、决策落实和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,加强协调解决行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经学院研究,决定建立学院行政例会制度。
一、会议人员
学院行政例会由院长、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学科带头人、系主任(副主任)、实验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教学秘书、研究生秘书、教务员等参加;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。
二、召开时间及地点
时间:周一下午14:30准时召开,会议一般两个星期召开一次,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。
地点:学院会议室(东办公楼104)。
三、会议议题
1、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批示、文件、会议精神,并进行部署和安排;
2、每月听取各主任工作总结汇报,总结前阶段工作落实情况,提出创新方法;
3、研究解决学院工作运行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4、点评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,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;
四、会议要求
1、严肃会议纪律,严格执行会议考勤制度,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,如有特殊情况,应事先向院长请假;
2、与会人员发言应简明扼要,必须做到提前准备;
3、每月底各主任、相关负责人、学科带头人将月度工作总结准时提交到学院教务员处;
4、由教务员负责会议签到、会议内容记录;
5、行政例会中研究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,院长有权做出最后决定。
食品工程学院
2022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