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规定
1.借阅图书数量与期限
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向所有读者开放,除期刊、报纸、工具书等资料不外借(仅供馆内阅览)外,其它馆藏资料均可外借。
(1)借阅册数
学生借阅图书总册数合计为30册:
a.可借15册文学艺术类图书
b.可借3册过期期刊合订本
c.专业书限额内借满为止
(2)借阅期限
a.过期期刊2周
b.图书3个月
c.图书到期前未看完的可以续借一次,期限为1个月
2.续借
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。如有需要,可在图书未到期前续借1次,续借时间为31天。续借手续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上 “我的图书馆”、移动图书馆和微信公众平台自助办理,或到图书馆相应的书库由管理员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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